旧证券法对信息披露的要求 新证券法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包括哪些方面
2024-11-24 15:21:27 财经综合
旧证券法对信息披露的要求
1. 基本要求2020年1月6日
原《证券法》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的基本要求为“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得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”。
2. 新证券法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2021年11月19日
新《证券法》在基本要求基础上新增“简明清晰,通俗易懂”,体现了注册制推行下的投资者导向的信息披露。
3. 强调信息披露有效性2021年11月19日 15:51
新《证券法》对发行上市及持续监管环节的信息披露提出了充分、及时、简明、公平、同步等披露要求。
4. 扩充义务人范围和具体披露事项2021年11月19日 15:51
新《证券法》将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等纳入信息披露范围,强化了具体披露事项,为监管提供更多依据。
5. 信息披露要求增加简明清晰、通俗易懂2021年12月16日
新《证券法》要求信息披露应当简明清晰、通俗易懂,避免虚假信息造成投资者误导。
6. 扩大禁止交易股票的证券从业人员范围2020年1月8日
新《证券法》将禁止交易股票的证券从业人员范围扩大至新三板工作人员,加强了市场监管力度。
7. 信息披露要求是保障证券市场公平、公正和透明运作的重要机制2023年10月06日
通过规范信息披露,可以提高市场的聚集度和效率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。
8. 新证券法以信息披露为核心2020年4月15日
新证券法在发行制度方面做了全面、系统的规定,以信息披露作为市场公平、公正和透明运作的核心机制。